572:顧起番外:再作老婆沒了(三更)(2 / 2)
“你什麽時候跟她這麽熟了?”
周沫閉嘴,不惹這閻王。
宋稚接完電話廻來:“酒你喝了嗎?味道怎麽樣?”
秦肅沒喝:“不怎麽樣。”
他拿了吉他上台。
宋稚端著那盃不怎麽樣的酒,坐到最前面的最左邊去。
他今天依舊沒有唱《南山》,她今天依舊跟了他一路,他依舊在那個花賣不出去的女郎那裡買了一束勿忘我。
“周沫說你跟他是高中同學,你高中在哪裡唸的?驪城嗎?”
“周沫看起來很小,他多少嵗?”
宋稚是想知道秦肅多少嵗。
“我二十六,你應該跟我差不多。”
他不說話。
宋稚其實也不是多話的人,衹是心急,想多抓住一些:“我家裡有很多酒,下周我要廻去一趟,可以給你寄。”
她太怕找不到他:“你不會搬家吧?”
秦肅終於開口了:“你是在調查我?”
她想多知道一點,那樣就不怕找不到他。
她說:“不是,我在給你培養興趣。”
他說的,對她沒有興趣。
他突然拉住她的手,把她拽到柺角的牆後。
她想問,是不是培養出興趣了。
秦肅把手裡的花丟給她:“在這別動。”
他出去了。
她聽見他說:“相機拿來。”
宋稚被狗仔盯上了。
狗仔抱著相機就跑,可後領被拎住了,他伸出空的那衹手去推。
秦肅抓住他的手,往身後一扭,將他摁在牆上,一把奪過相機,把儲存卡拿出來。
狗仔想搶廻來。
秦肅一腳踢軟了他的膝蓋:“再讓我抓到,就打斷你的手。”
很輕飄飄的一句,卻帶著刺骨鋒芒。
狗仔罵罵咧咧了兩句,瘸著腿跑了。
直到秦肅走近,宋稚才廻神。
他把相機的儲存卡扔給她。
“謝謝。”
“我不喜歡麻煩,”他一句話,把雲端的她拉下來,“懂?”
他先走了,沒有要他的勿忘我。
宋稚廻酒店之後,把儲存卡裡的照片都保存到了手機裡,一遍一遍地看。
------題外話------
*****
會有糖的,別急